福建梅列法院在林业审判中坚持新思维、新举措、新成效,打好服务牌,努力为辖区林农、林企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一是主动服务,保障林农、林企合法权益。定期走访林业主管部门、林农、林企,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防范经营风险;通过走访,听取他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完善林业审判工作。
二是暂缓立案,先行调解。对涉林纠纷,实行暂缓立案,由法院特邀乡镇(街道)、林业主管部门及村委,先行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既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受到林农、林企的欢迎。
三是做强巡回审判工作。依托法院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的涉法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室,开展林业审判进林区、园区、景区、自然保护区活动,为广大林农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既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又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作者:甘峰才 陈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