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访民情、听民声、集民智”活动为载体,与“讲党性修养、树良好形象、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和学习弘扬“马锡五”精神活动有机结合强化“五种意识”、做好“五项民心工程”。
“五种意识”即全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公平意识、和谐意识和廉政意识。
“五项民心工程”包括:
排民忧工程,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环节,加强文明接待软、硬件建设,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地办理人民群众诉请;在审判环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开庭到乡村、进社区,就地解决纠纷,及时保障群众的正当诉求得以实现。
释民惑工程,提高服判息诉率。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真正使当事人赢的清清楚楚,输的明明白白。
护民利工程,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活法律政策,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解民难工程,强化司法救助。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关注弱势群体的平等诉权,耐心地倾听弱势一方的声音,依法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关注特殊主体的现实困难,积极协调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生产陷入困境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尽可能适时予以救助,帮助他们协调解决生活上的一时之急。
平民怨工程,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愿望,逐步把涉诉上访引入依法申请再审的轨道;注重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作者:黎毓镇 刘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