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争做雷锋式法官”作为抚顺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神内涵,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抚顺是雷锋的第二故乡,也是雷锋精神的发祥地。抚顺中院把“弘扬雷锋精神,争做雷锋式法官”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神内涵。通过弘扬雷锋的为人民服务精神,引导干警深入开展“进百企”送法上门、“基层行”巡回办案、“司法大调解”以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弘扬雷锋的“钉子”精神,争做学习调研标兵、学以致用模范;弘扬雷锋的“螺丝钉”精神,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和“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竞赛活动中,努力争做“四无”竞赛标兵、爱岗敬业模范;弘扬雷锋的“大公无私”精神,争做反腐倡廉标兵,公正司法模范。(作者:陈玉兰 王玉池)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