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福建尤溪法院与尤溪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加强诉讼监督和促进良性互动进行座谈,并决定建立“五项机制”加强诉讼监督,促进良性互动。
“执行监督”机制。共同制定《加强执行监督工作细则》,邀请检察院民行科参加委托评估、拍卖和执行异议审查、听证,邀请检察院民行科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及时向检察院抄送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法律文书。
“信访联动”机制。对于当事人到检察院信访的案件,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由检察院向当事人解释法院判决的理由和依据,做好当事人疏导、息诉息访工作。
法律文书抄送机制。根据尤溪法院与尤溪检察院共同制定的《法律文书抄送制度》,进一步明确和扩大法律文书抄送的范围,将法律文书抄送的范围由原来的当事人有到庭参加诉讼的判决书扩大到调解书、缺席判决的判决书、采取重大执行措施的执行法律文书。检察院应当将检察建议书及时抄送法院。
诉讼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共同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活动。进一步探索量刑规范化,积极推行在法庭审理程序中纳入检察院的良性建议。共同完善监外执行监督、回访机制,防止非监禁刑犯脱管、漏管发生。
信息互通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各项互动机制和监督机制落实的情况,探讨疑难案件的处理,探索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作者:林海吟 曽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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