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西城法院召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系列工作举措——审判事务管理工作”新闻通报会,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晶敏就全市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了现场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自2009年4月推广审判事务管理工作以来,全市各级法院均成立了审判事务管理机构。一年多来,通过开展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上诉材料审查与办理、案件转移、司法鉴定、诉讼保全提示、调卷、流拍财产变卖、审判流程管理等十项审判事务管理工作,共接待群众和当事人1197168人次,提供案件查询361905人次,收转诉讼材料159902件,办理上诉案件57286件,办理司法鉴定9801件,充分发挥了服务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服务审判人员、规范诉讼活动、提高审判效率、缓解矛盾冲突的作用,平均每年为每名法官减少约15个工作日的工作量,全市法院上诉案件移转平均用时为23.5天,比2009年缩短了15.5天,有效实现了司法服务、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之间的良性互动。(供稿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赵岩)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