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规范执行工作,2010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流程改革,建立了以节点控制为抓手的分段集约机制,实行立案审查权、集中调查权、执行实施权、异议裁判权、财产处置权和结案审查权六权分离,实现了警力上的优化,程序上的细化,方法上的简化。
与此同时,芝罘法院还建立了执行启动公开、执行人员公开、执行措施公开、强制措施公开、财产变现公开等十项公开制度,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当事人通过设立在审判大庭的电子触摸屏可随时查询承办人的“执行日志”,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合理怀疑,使司法权力真正运行在阳光下。
8月18日,芝罘法院执行庭执行人员兵分3路,带着26起案件分别前往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派出所等财产登记机关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共划拨存款62万余元、查封房屋16处、查封车辆18辆。26起案件中,19起可足额清偿,8名被执行人当天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这是该院通过执行流程改革,有效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作者:刘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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