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轮训圆满结束之际,广西高院于2010年8月16日至21日举办了第一期全区中、基层法院副院长培训班。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亲自为培训班讲授了第一课《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审判管理,争创全国和谐稳定模范省区》。
罗殿龙指出,本次培训班的主题是通过共同学习、探讨,让全区中、基层法院副院长深刻认识人民法院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确把握和履行好自身的领导职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管理,带好队伍,为推动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把广西创建成为全国和谐稳定模范区、促进广西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民族地区的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而努力。
罗殿龙要求全区中、基层法院副院长要学会统筹兼顾、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牵动全局的关键问题,通过重点带动一般,即:一要抓思想认识,大力弘扬、大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信念,努力保持司法的人民性;二要抓政策落实,坚持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三要抓内部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审判管理,通过管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掌握工作主动权,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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