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8月20日,印发全区各级政府和法院贯彻执行。
此举是宁夏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精神的新举措,也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予以大力支持的体现。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利益纠纷和矛盾不断凸现,行政争议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制度》从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组织形式、意见表达形式、联络员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对联席会议制度的操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制度》确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通报行政案件受理、审判情况;研究行政执法、复议和行政审判适用法律法规有关问题;研究行政执法、复议和行政审判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协调重大复杂行政争议案件;协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相互衔接中的有关问题。(记者:周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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