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上海法院庭审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暨规范使用推进会”,经过一年半的建设和改造,上海已基本实现了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对庭审音视频信息的采集、保存、检索和利用。
据介绍,从2009年年初开始,上海根据“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因院制宜、滚动开发、节俭实用、规范运作、物尽其用、分期建设”的原则,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庭审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具备条件的11家区县法院258个法庭已经建设完毕,其余7家即将新建或改造审判大楼的法院则利用现有条件各建成了2个简易庭审系统;全市28个派出法庭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也已全面展开;加上此前已经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高、中院和海事法院,上海各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已基本实现了同步刻录光盘,同步随卷归档。其间,上海高院在收集、总结各法院应用和管理做法的基础上,还制定和下发了《法庭庭审系统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推动该系统的全面应用和有序管理。
法庭庭审装备标准化、信息化改变了以往的庭审管理模式,是对审判管理的一种创新。随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全面使用,其对法院审判质量和审判水平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一方面,庭审系统客观、清晰地反映了整个庭审活动,确保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有效提升了庭审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该系统也促使法官严格自律,作风、仪表、庭审行为等更加规范。此外,已经生成的庭审影像资料也可成为庭审质量监督检查、法官晋升考核、优秀评比、庭审规范化培训等新的载体和途径,从而使审判质量管理更加科学有效。(记者:卫建萍 通讯员:曹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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