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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中院“六强化一提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8-26 00:18:00

  陕西铜川中院党组提出了以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强化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群众意见,强化“阳光司法”、强化为民司法理念、强化法院管理创新、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提高人民满意度即“六强化一提高”为抓手,建机制强管理,定措施抓落实,全力提高铜川辖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社会矛盾化解。铜川中院从化解矛盾入手,逐步建立化解矛盾五项机制,即建立诉前及立案调解工作机制、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民意沟通联系机制、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工作机制和“法院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坚持从矛盾的排查、预警、处置、化解等环节抓起,让法官把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延伸在诉前、庭前、审判、判后、执行等环节,同时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开展诉讼调解工作,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努力构建涉诉矛盾化解工作新格局,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
  强化审判“五进”。铜川中院从改进法官干警作风抓起,倡导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群众的为民理念,让法官走出法院、走出法庭,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从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到部门负责人、一般干警,在“五进”活动中要真正深入到军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全面开展“三百”活动,即进百家农户(企业)、访百名代表(委员)、审百件案件。
  强化“阳光司法”。铜川中院将通过法院互联网站平台,开展网上公告、网上诉讼服务、网上公开裁判文书等措施,全面推进审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开门办院、开门办案”的开放式工作方式,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组织法官与群众交流座谈,不断扩大法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络沟通。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工作机制,开展领导干部“五个一”活动,设立“院长信箱”,主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强化为民司法理念。铜川中院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着力点,在方便群众诉讼上突出人性化、精细化服务,同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功能,健全诉讼服务工作机制,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非工作日立案等各项便民措施。开辟了特困群体“诉讼绿色通道”,为特困群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通过各种措施想法设法方便群众诉讼。
  强化法院管理创新。铜川中院要求全体干警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始终做到公正司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守正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检查工作,制定并出台了审判、执行案件评查细则,定期检查评比,推动案件评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审判质量绩效评估,建立法官干警业绩档案,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价值导向的审判绩效综合评估体系。
  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开展业务考试、庭审观摩、办案技能竞赛,举办法学研讨会、法官论坛,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的新鲜经验,全面提高法官干警的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继续开展“无违法违纪案件,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无重大执法质量问题审判庭”创建活动,完善健全廉政工作制度,加强院长、庭长对案件的监督力度,构建“不能为”的反腐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及《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通过扎实工作,逐步树立政治坚定新形象,树立业务过硬新形象、树立一心为民新形象、树立司法廉洁新形象,努力实现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工作目标。(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胡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