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工作执行力,海南高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执行力建设的意见》,为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海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加强执行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一是努力提高贯彻党中央、省委对政法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及相关司法政策的执行力;二是努力提高公正、统一、高效实施国家法律的执行力;三是努力提高贯彻最高法院司法决策、部署、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努力提高以各级法院党组为核心的审判业务决策、司法政务决策、队伍建设决策的执行力。
为确保全省法院各项重大决策、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意见》规定对工作执行不力的行为实行问责追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各级法院本院各部门追究工作执行不力的责任。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有关工作纪律进行问责。对审判业务和司法政务工作中一般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依据《公务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海南省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有关工作纪律进行问责。工作执行力情况列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执行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的予以批评,对因执行不力造成后果严重的,根据行为情节、后果程度追究责任。对长期不重视执行力建设,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审判执行工作被动落后的领导和领导班子,开展司法巡查,在严格问责同时,通报同级党委、人大、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