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委关于开展“一评二讲三公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实行“四项公开”制度,努力打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阳光执行”工程。
干警执行绩效公开。按月考量执行法官收结案数量、执行标的额、执结率、兑现率、信访率等基本指标,上墙公示。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先进经验,讨论解决疑难问题。
干警承诺事项公开。全体干警结合自身实际,从思想认识、工作业绩、改进不足、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并张榜公布。借助插旗、贴星等形式,考评承诺兑现情况,并将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干警个人信息公开。制作执行公开栏,张贴全体干警的证件照片及姓名、职务、级别等信息,放置于显著位置,方便当事人查找,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信访举报电话公开。公开快速反应指挥中心举报电话和执行信访监督电话,接受对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以及对执行案件的来信来访,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提高执行效能,化解执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者: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