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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屯溪法院推行缓刑告知书制度
  • 来源:安徽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9-03 22:41:00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为做好缓刑犯的教育挽救感化工作,对缓刑犯实行送达《缓刑告知书》及《缓刑承诺书》。该缓刑犯告知制度大大感化、教育了罪犯,有效地预防了犯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该院对缓刑犯送达《缓刑告知书》及《缓刑承诺书》。该《缓刑告知书》重点包括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一个星期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司法所报告并接受考察;遵守缓刑期间法律规定的四条基本义务;告知重新犯罪、发现漏罪及严重违法等三种法定撤销缓刑的法律规定等。进一步加大对缓刑人员的回访和帮教力度,对缓刑期间表现较好的人员给予表扬和鼓励,对缓刑期间思想不稳定的人员进行耐心教育,并将其列为重点回访帮教对象。同时与缓刑人员所在的辖区保持密切联系,形成监督帮教网络,定期回收反馈意见。(作者:洪艳 程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