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9月9日召开为金融企业服务暨金融合议庭成立大会,推出多项新举措更好地为金融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助推“金融和平”建设。
和平区作为天津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自去年天津市政府确定“金融和平”城市的功能定位以来,已初步形成了门类相对齐全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高质金融产业集群。截至目前,已有300余家金融机构落户和平,92%以上入住天津的外资金融企业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设立在和平。和平法院积极应对新形势要求,不断创新金融审判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在对该院近年来受理金融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立了金融审判合议庭,由专人审理金融案件,以便集中了解把握金融诉讼案件状况。
据和平法院负责人介绍,金融合议庭将针对金融案件特点,采取措施加强保全和送达等工作,做到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审结、及时执行,减少公告送达案件,缩短审理期限,简化担保手续、优先安排、专人处理,最大限度保障金融企业权益得以实现。此外,金融合议庭还将定期深入金融企业,针对不同类型金融企业特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还将实行金融审判白皮书制度,每年针对审理金融案件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制作白皮书向相关金融企业发布,以促进金融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助推“金融和平”建设。(记者:张晓敏 通讯员:任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