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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法院“三分开”模式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9-14 01:03:00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少年庭成立揭牌仪式,这标志着上海未成年犯与成年犯“三分开”制度正式实施。
  随着南汇并入浦东,浦东新区面积及人口有大幅增长,由于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社会不良环境侵蚀等因素,青少年犯罪现象日趋严重,刑事案件呈现出团伙化、低龄化、恶性化、智能化等特点。
  2009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起诉分案审理若干规定》,其中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共同犯罪案件作出了“分案起诉”和“分案审理”的“两分开”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此次,浦东新区法院联合新区人民检察院、新区公安局达成了《分案办理和集中羁押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浦东法院少年庭成立之后,三家单位将统一实行较之“两分开”更进一步的“三分开”,即在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时,公安机关“分案移送”、检察机关“分案起诉”、法院“分案审理”,这是浦东在上海首次推出比较彻底的针对未成年人的特色诉审模式,首次在浦东实现公、检、法“一条龙”的做法,力求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的“分案移送”是指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划分为两个案件,单独立卷,分别移送至检察院批捕、起诉;“分案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分案移送的案件,分别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和公诉处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检察院分案起诉的案件,则分别由少年庭和刑庭进行“分案审理”。
  “‘三分开’的做法既保障了未成年人在刑事司法的各个环节都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在专门的场所并适用专门的程序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又减少了进入司法程序对未成年人产生的不良影响,以降低他们再次犯罪的比例。”浦东新区法院院长丁寿兴表示。
  据悉,此次成立的浦东法院少年庭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专项审判职能,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位一体”,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同时,除了贯彻“三分开”原则,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节约司法资源,预防往返提押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浦东新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还将对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分别羁押、分别审理,对未成年犯实行“集中羁押”,在教育和生活上给予适当的照顾。(作者:严剑漪 黄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