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涉老案件中,将纠纷化解贯穿在整个工作环节,注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法理情并用,全力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情法并用。在执行期间,注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律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是讲究方法。摸清症结,注重人性化执行,不轻易动用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积极开展就案讲法,以法明理,通过大量的教育工作,尽最大的可能使赡养义务人从思想上转变。使他们懂得每一个人都有垂老的时候,尊老爱老是每个人必应具备的美德和义务,促使他们养成自觉赡养老人的良好习惯。三是借力执行。利用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和街坊邻居、亲戚的力量,出面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形成执行合力,促进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四是因案施策。针对年轻人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的赡养案件,抓住节假日、农忙等打工人员返乡回家的有利时机,快速安排人员、车辆专门执行,及早结案。(作者:余敬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