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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将“无执行积案”作为考核法院干部重要指标
  • 来源:河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9-16 00:34:00
  9月14日,河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暨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各级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纳入法院领导干部年度岗位责任目标考核。
  河北高院要求,对已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如果因故被取消称号,及连续两年不申报或申报了但不达标的法院,除取消争创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先进集体的资格外,要与法院有关责任人的评先评奖挂钩,并限期整改。到今年年底,各中院经过验收达标的“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数必须达到辖区法院数的四分之一以上。明年,在确保今年“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数不减少的情况下,再增加辖区法院总数的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河北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提高委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一是加大领导力度。全省各级法院领导要对涉特殊主体的“老大难”案件,要跟踪督办,狠抓落实,深入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工作;要靠前指挥,积极推动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大清案责任力度。要严格落实“五定一包”的清案责任制,把每个案件的执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领导和执行人员身上,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三是加大调度力度。针对有财产的委托执行案件,各级法院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积极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促进案件的执行。四是加大惩治力度。对故意转移、隐匿被执行财产、擅自处分法院查封财产的被执行人,甚至暴力抗法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大督导力度。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通报进展情况,派出检查组到县市检查工作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检查、指导。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一些重点疑难案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六是加大救济力度。本省、市委托外省、市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信访当事人,生活特别困难的,要加大救济力度;受托案件的申请人及到本地上访当事人,生活特别困难的,要积极与委托法院协调沟通,共同解决,力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作者:丁力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