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减刑假释工作的发展,深入研讨减刑假释工作理论与实践,9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清河检察院和清河监管分局共同举行了减刑假释理论研讨会。
与会代表认为,长期以来,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减刑假释的立法本意、功能作用均有不同的理论观点,影响了相应的法律政策和实务部门具体的工作原则和方法的出台。减刑假释制度的设立和发展体现了对刑罚特殊预防目的的强调,对罪犯教育、矫正的重视以及对刑罚个别化和罪犯再社会化的倡导。今后要认清立法本意,着力规范和加强减刑假释法律制度,努力把减刑假释作为促进罪犯改造的重要手段。(作者:李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