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将对镜思瑕,拾遗补漏。”9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先后在邵武、光泽等地召开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通过直接对话的方式,征询意见,问计于民。据悉,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是福建法院多年坚持的硬制度、硬任务。
近年来,福建法院不断创新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方式。全省法院通过采取主动走访、邀请视察、旁听庭审、编发简报和网上发布等,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代表联络工作的广泛性,确保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更多途径、更多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法院工作。与此同时,一些法院还另辟蹊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基层、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调解,助力执行,将解决纠纷与监督司法有机衔接,促进司法的公开透明。作为这项机制“领跑者”的泉州市两级法院,在2010年1至7月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各类案件多达4450件,受到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过程作为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这是福建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又一亮点。每年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全省各级法院都会派出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深入每个小组听取建议,之后进行归纳整理,明确办理责任主体、要求以及期限。对于代表建言献策的一些建议,全省法院不仅及时研究提出答复意见,而且举一反三,广泛调研,将其作为领导决策、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据。
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的“法官工作室”就是在代表委员的积极建言下设立的。2010年初,福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凤珠,向福建高院直言建议在基层推行法官联系挂钩乡镇街道制度。福建高院迅速回应,在鼓楼区启动试点工作,由鼓楼法院选派10名中层干部进驻各个街道,担任所在街道的司法协助工作联络员,并依托成立的“法官工作室”,建立法院与街道社区的挂钩结对工作机制。按照规定,鼓楼法院的法官们每月分两次到这里办公,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参与社区调解。此举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他们认为“法院是把服务送到自家的门口。”
福建法院高效办理代表建议离不开一套工作机制作为保障。为提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效率,福建法院从建章立制入手,规范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程序。就在今年,福建高院专门成立了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对代表建议的收件登记、拟办批办、交办催办都实行归口管理,由专人负责。在办理过程中,福建高院采取主动走访代表听取意见、邀请代表座谈或旁听庭审、电话联系沟通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同时加强责任督办,确保办理进度。为确保不遗漏问题、不积压意见,福州中院在办理代表建议中提出“五个一定要”,达到“三个百分百”的目标,即“认识一定要深刻、态度一定要端正、措施一定要得力、工作一定要落实、任务一定要完成”,按时答复100%、落实提案事项100%、代表满意率争取100%,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记者:何晓慧 通讯员:姚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