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9月25日下午在南宁召开。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罗殿龙要求,全区法院要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平台,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客观地掌握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深入的科学分析,并形成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统一裁判标准和执法尺度,确保纠纷得到公正、及时处理,确保社会和谐。
罗殿龙指出,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是坚持发挥人民法院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主动把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纳入法院大调解工作布局,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有机衔接,形成一个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准司法调解有效对接的调解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综合力量,使“四大调解”机制及社会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形成合力,以更加和谐的手段把矛盾有效化解在诉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主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高层沟通机制,形成横向、纵向互动的工作局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不断完善联席会议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机制、裁审衔接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维稳联动机制,制订处置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诉讼做好情况通报和案情研判,切实增强联席会议工作的实效性。
罗殿龙强调,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强化资源整合,不断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机制,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的针对性。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审判队伍建设,认真研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法院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重大案件和涉及群体性事件等问题,以及在案件处理中涉及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难点、分歧与争议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与国家相关政策,切实提高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能力,努力做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妥善处理好因解除劳动合同、追索经济补偿以及因企业裁员、关闭引发的各类纠纷,最大限度发挥民事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