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详细制定受援实施细则,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口支援新疆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疆高院党组要求全区法院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紧紧抓住、努力用好全国支援新疆的历史性机遇,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新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中央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效率为目标,锐意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和完善了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和相关责任追究、审判工作量化管理和绩效考评、审判管理信息沟通以及新的案件量化管理规定,开展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和案件评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2010年前8个月,全区各类二审、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共2434件,同比下降25.31%,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给新疆法院及其各族干警带来很大鼓舞。新疆高院党组要求,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精神上来,准确把握援疆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规定职责,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同时要切实转变受援观念,在接受人才智力、审判业务和物质资金援助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上下工夫,要把“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克服“等靠要”懒惰依赖思想,立足自身,推进新疆法院大发展。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王记文强调,王胜俊院长在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内容丰富、要求明确、可操作性强。各族干警要认真领会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精神,逐级明确责任,仔细梳理援疆对接情况;要抓住机遇,努力学习内地兄弟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物质装备保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坚守职责、奋发图强,努力完成维护新疆稳定和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光荣任务。(记者:王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