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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中院推出新举措:判非监禁刑和假释审前先评估
  • 来源:安徽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9-29 23:41:00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新思路。近日,该院与合肥市综治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合肥市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实施办法》,为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和拟裁定假释的罪犯设置了判前评估程序,实现了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
  该办法规定,合肥市两级法院对依法可能判处管制缓刑、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的被告人以及拟裁定假释的罪犯,在庭前可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基层司法所)对上述被评估对象的家庭背景、个人情况、受处罚史、犯罪前后表现、矫治条件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材料,提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初步建议,再由县(区)司法局审核后最终向委托法院出具综合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可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法官裁判时的内心确信,杜绝此类罪犯被裁判后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作者:曹海清 胡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