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个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开庭。来自衡阳市政法委、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的400余人观摩庭审,部分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临案听审。
下午3点,庭审正式开始。与以往庭审不同,此次量刑规范化示范庭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进行,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首次增加了量刑的调查和辩论程序,公诉人和辩护人除了对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外,还单独就量刑事实,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进行举证和辩论,检察院及律师还分别向法庭提出了量刑建议和意见。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
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解决“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现象。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首开示范庭,对全市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参加听审的人员认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对量刑规范化工作有了更直观、深入的认识,量刑规范化也使得审判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者:汤研科 肖文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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