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年试点,通过全国多个试点法院探索、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 云南高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赵建生副院长的安排部署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紧锣密鼓,细化教材,抽调三级法院刑事审判师资力量,携手云南高院法官学院,在9月28日举办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使云南省全面推行《量刑指导意见》进入快车道。
培训班共分四期,将有全省一千余名刑事审判人员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由来自大理、丽江、怒江、保山、德宏、迪庆和玉溪七个州市的刑事审判工作分管院领导、庭长和一线审判人员组成,参训人员多达298人。担任培训授课任务的老师分别来自三级法院,都是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中坚力量,还特地选调了作为全国试点单位的个旧法院刑庭姜龙柱副庭长对如何将量刑指导意见落实到具体案件的实际操作进行现场演示与讲解。学员认真吸纳新的理念,热烈讨论争议焦点,教学相长,积极互动,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为了迅速落实两院三部联合下发的《量刑指导意见》,云南法院就量刑规范化展开轮训,接下来的三期培训除面向云南高院以及全省其他州市刑事审判法官以外,根据法检两家的积极协调,还将为全省检察院系统提供240个参训名额。通过培训,要让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调动起来,将一个全新的理念普及化、常态化,让公正“看得见”,用“量化”提升司法效率。(作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