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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代训、示范庭审 重庆法官观摩学习规范量刑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0-15 23:14:00

  “下面,请公诉人围绕对被告人的量刑出示证据……”10月14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判长赵咏梅正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这是按照中央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两个《意见》进行的一次庭审,也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案代训、培训全市刑事法官的一次示范庭审。
  自今年10月1日中央部署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以来,重庆高院在总结2009年4个中、基层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若干意见(试行)》,并在制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订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必须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认真开展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这次重庆高院分两批培训全市400余名刑事法官及中、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采取专家授课、示范庭审、案例分析和作业点评等多样化培训方式,迅速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背景、意义、操作程序及技巧深入落实到全市刑事法官。
  本次庭审从押被告人进入法庭到当庭宣判,整个程序完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分别围绕定罪和量刑进行,并引入量刑建议,改变了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规范了量刑程序;同时,以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改变了传统的估堆式量刑,统一了量刑标准。(记者:谢晓曦 通讯员:钟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