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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出台专项意见 重点构建六项管理体系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0-19 00:23:00

  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研讨班精神。
  《意见》明确,为了保证全区各级法院审判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公正、高效、有序运行,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价值目标,要重点构建六个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审判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统一司法尺度,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二是建立健全审判效率管理体系,明确审判流程各关键节点的时间要求,把结案均衡度纳入审判质量评估指标,加大年中均衡度指标权重,实现全年均衡结案。三是建立健全审判效果管理体系,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的理念,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出发加强审判管理。四是建立健全审判组织管理体系,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为加强审判管理提供正确的导向和可靠的依据。五是建立健全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的司法能力,努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六是建立健全信息化保障体系,抓好“科技法庭”、“电子卷宗”为重点的应用系统,提高信息化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
  《意见》强调,审判管理是“一把手”工程,全区各级法院院长是审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负总责。全区法院要优化管理资源,强化审判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建立独立建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把政治、业务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审判管理岗位,并配备必要的网络通讯等办公设备,以保证审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作者:张明杰 宋建波 敖 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