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怀峰宣布“现在开庭”。他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抢劫、盗窃案。据了解,今年1至10月,该院9名正副院长、专审委办结案件126件,正、副庭长办结案件1447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20.3%,服判息诉率为100%,较好地发挥了院(庭)长“传、帮、带”作用。
2010年初,该院制定了《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办案制度》,硬性量化任务目标,规定院长每年至少办案5件;党组成员、专委和不担任庭长职务的审委会委员每年办案不低于10件;庭长办案不低于本部门年平均数的60%。要求院领导带头办要案、审难案,这一举措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成为管理层发现问题,加强管理的主渠道。
据平邑法院院长陈怀峰介绍,院庭长大部分是从业务骨干中提拔上来的,作为管理层,院庭长不办案、少办案怎么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本身也是司法资源的浪费,法官的司法行为是否规范、驾驭庭审的能力如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也必须通过院庭长带头开庭审案、庭审观摩、卷宗、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发现问题,进而提高加强审判管理的针对性。(作者:邵泽毅 张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