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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通过ISO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0-28 00:47:00

  10月2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接受北京世标认证中心颁发的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这标志着辽宁高院已成功导入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并获得国际权威机构正式注册。据了解,辽宁高院是全国首家建立并实施ISO管理体系的高级法院。
  2010年初,辽宁高院党组确定2010年为全省法院“司法管理年”,并决定在高院导入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主,整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OHSAS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合法院的三个标准兼容的管理体系,实现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和审判效能、优化工作环境、保障干警及来院群众健康安全的目标。经过一年多酝酿准备,今年5月18日辽宁高院正式启动贯彻标准化工作,先后经历了动员策划、文件编写、体系试运行和认证审核四个阶段。
  导入国际标准管理体系,使法院管理理念得到升华,管理模式得到升级,司法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司法业务管理效能化,形成了以案件质量标准为导向、以办案流程控制为平台、以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为载体、以错案责任追究为保障的司法业务管理模式;司法队伍管理人性化,随着管理体系的运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办公环境进一步改善,对干警的工作、生活、健康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强化;司法政务管理精细化,更加关注细微节点,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贯穿全年。(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王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