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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院商事审判有力 促进经济企稳回升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1-03 00:06:00
  山西高院在11月1日召开的山西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对外公布,山西全省法院从2007年10月到今年9月,共收一审商事案件165659件,审结165138件,结案标的额242.14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的经济企稳回升向好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院长刘冀民介绍,2007年底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山西经济领域也受到明显的冲击,全省商事审判领域也有明显反映,案件数量逐年攀升,仅今年1至9月,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股东权益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数量及涉诉标的数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就分别增长了17.96%、1.93%、17.39%、51.75%。面对如此现状,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拓展司法功能,强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对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对经济在震荡和曲折中回稳作出了商事审判特有的贡献。
  山西法院采取的措施具体表现在,一是从严把握合同解除、撤销、变更的条件,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积极促进合同履行;二是通过破产程序规范产能过剩亏损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努力挽救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减轻企业破产清算造成的社会震荡;三是依法审理投资纠纷案件,在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确保市场交易主体的稳定;四是审慎妥善审理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和金融资产转让纠纷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国有经济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记者:陈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