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高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天津高院召开了党组会,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做出工作部署,成立了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任组长;向全市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
天津高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就法院系统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全市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司法为民、构建大调解格局等重点工作和主要成效向媒体通报。开展与网民交流互动活动,听取群众对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扩大立案信访公开范围,借助诉讼服务平台,公开立案、审理、执行等信息。二是在申诉、申请再审和涉诉信访案件中广泛适用公开听证。三是积极推广被告人量刑情节告知书制度,在送达起诉书时,对相关的量刑情节、刑期幅度进行告知,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公开方式,尝试在天津监狱和女子监狱召开减刑公开宣判会。五是利用互联网平台,进一步健全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扩大查询范围,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六是进一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在对裁判文书严格把关的基础上,选取优秀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
此外,天津高院还加强组织推动,做好督促检查。召开推动会,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推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领域和活动效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照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照“八项公开”的内容研究宣传重点,展现司法公开的最新成果。与此同时,认真总结司法公开的经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形成天津法院阳光司法的特色、亮点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