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南化法庭与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荆关法庭、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湘河法庭签订了司法协助协议书,这是三省结合部基层法庭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作出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郧县、淅川县、商南县三地法院初步实现了跨省司法协作。
郧县与淅川县、商南县同处鄂、豫、陕三省结合部,三地人民往来密切,互通有无。郧县人民法院南化法庭辖区内的南化塘镇、刘洞镇、白浪镇与淅川县人民法院荆关法庭辖区内的荆紫关镇、寺湾镇、西簧乡以及商南县人民法院湘河法庭辖区内的湘河镇、白浪镇、水沟乡、魏家台乡等地民风民俗相似,方言相通,寻常人家通婚通商更是习以为常。三省之间的百姓常因田边地界、儿女婚姻、经济贸易而引发矛盾纠纷,三地法院受理的跨省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给三地法院审理和执行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和不便。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有效地化解不同地区间社会矛盾作用,郧县南化人民法庭积极谋划工作思路,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与淅川县荆关法庭、商南县湘河法庭联络,共商建立解决矛盾纠纷合作新机制,共同签订了司法协助协议书。
协议规定,三地法庭将加强在民商事审判业务和执行领域的协作交流,每年6月、12月定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探讨实践中带有共性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每月定时通报各自辖区内排查的群体性、苗头性和可能影响三省边区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三地发生的重大影响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实现区域间司法信息互通、共享。
协议还要求,三地法庭在案件管辖、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诉讼保全、巡回审判、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方面将加强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实现优势互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共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作者:余敬海 王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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