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在创新审判管理中,在全区法院率先从各庭室挑选出一批在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立案方面有专长的审判员、书记员组成了五个业务研讨指导小组,专题研讨复杂疑难案件,并辅之以审判委员会集体研究复杂疑难案件,审判监督庭监督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简称“5+2”审判管理模式。
按照这一模式,不管是从事某一审判领域多年的老审判员,还是从事审判业务不久的年轻助审员,甚至是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书记员,都有机会被挑选到业务研讨指导小组中来。各业务研讨指导小组在定期组织成员学习理论研究、案例指导等业务知识的同时,对办案人员正在办理的各类案件中存有疑惑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指导,达成统一意见当即办理,达不成统一意见的,将研讨结果报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审监庭则按照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的审判质效评估各项标准,从立案期限、审理期限、案件质量、执行期限、执行措施、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使该院在宁夏22个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中综合排名第七位,裁判文书制作排名第一位。(记者:周崇华 通讯员:龚 涛)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