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贵州高院党组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的意见》。《意见》共7个方面43条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精心化解行政争议,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在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稳定;要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作者:罗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