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林权制度改革在广西各地农村进行,东兰县人民法院针对当地在办理“林权证”中,山林权属纠纷逐渐增多的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服务于当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公正审理涉林案件,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东兰法院主动送法下乡,利用法律咨询台、巡回办案、圩日法庭等形式,向林农发放诉讼须知、法律宣传册、便民联系卡,接受林农法律咨询,解答林业法律问题。同时,东兰法院实行 “现场办公”。倡导法官深入到有争议的林地第一线现场勘查、现场取证、现场调解,达到以案说法讲法、促使群众学法用法的作用。东兰法院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把调解作为化解山林纠纷的主手段,促进农村和谐。此外,该院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增强以法化解纠纷的能力。(作者:韦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