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在诉讼中进一步加强藏汉双语(文)应用的意见》,要求全州法院要加大应用藏语藏文开庭审判案件的比重,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语言进行审理。在制作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时,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藏文制作法律文书。
近年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把培养双语法官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培养双语法官工作中多次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大力培养既懂藏语、又通汉文的双语法律人才,不断满足群众的诉讼需要。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双语法官的骨干作用,强化双语审判意识,直接用藏语开庭审判和巡回审判,直接用藏语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联系群众、教育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作用。据了解,自去年以来,青海高院已多次举办双语法官培训班。(记者:张 浩 通讯员:李 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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