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暂行规定》,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据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出台的《规定》主要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窗口设置上突出四川特点。要依托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信访终结移送机制优势,打造司法解纷、司法公信、司法服务、司法效能、司法形象“五大窗口”。二是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因地制宜。三是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工作安排上突出阶段性重点。四是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工作方法上讲求统筹兼顾。在面积标准上,兼顾2002年和2010年两个建设标准,既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又要不断创新。(作者:苏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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