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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中院加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 来源:青海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11-25 22:40:00
  近日,青海西宁中院发出通知,就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西宁市行政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必须认真履行行政司法审查职能,始终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审判质量经得起检验,为政府部门落实行政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基础。
  通知要求,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研究,尤其是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要切实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特别是对判决涉及的具体违法行政行为,要详细阐明法律事实和依据,以便政府部门客观、公正地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做好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凡是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上诉的,由一审法院在判决、裁定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抄送被诉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凡是当事人上诉的由市法院在判决、裁定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一审、二审判决、裁定抄送被诉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同时,各级法院要为政府相关部门调阅案卷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作者: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