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全省法院把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开展 “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司法公信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当前全省正在广泛开展的向李彬、金诚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詹红荔同志是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先后共审结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487件1120人,这些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詹红荔还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帮助315 名少年犯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挽救了一批又一批的少年犯,成功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社会矛盾,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广泛赞誉,被当事人和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法官阿姨”。她曾先后被授予“南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忠诚卫士”、“全省优秀女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记者:何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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