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法院分管司法警务工作的院领导和法警支队队长齐聚包头市,参加全区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共同谋划“十二五”期间内蒙古法院司法警务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要进一步提高“四种能力”,切实强化司法警务保障工作。一是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严格依据法律履行职能,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司法警察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二是提高审判执行警务保障能力,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制定完善执行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做好远程视频提讯警务保障工作,强化符合视频提讯警务保障工作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警务保障工作,配合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参与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对事态发展趋势的预判,切实履行好警务保障工作职责。三是提高执法能力,各级警队要不断改进训练思想、内容、手段和机制,确立具有前瞻性的训练思想,增强训练内容的针对性,建立长效训练机制,切实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四是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和应急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教育机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等安全防范机制。(作者:张明杰 史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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