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12月1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对外公布,黑龙江法院将采取六个方面措施,进一步拓展商事审判职责任务,延伸司法审判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黑龙江法院采取的六个方面措施是:继续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及时帮助企业开展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所办案件的风险评估,注意研究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妨碍社会有序管理的苗头性因素;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其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商事审判信息评估分析和披露制度,积极参与社会预警机制建设;在案件审理中注意做好对涉诉企业相关信息的整理和收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失信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及其他社会公众人士的法律评价;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违约失信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记者:唐凤伟 通讯员:段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