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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东港区法院四举措推动执行和解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2-03 23:32:00

  今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坚持把执行和解理念贯穿于执行过程始终,积极探索和研究执行和解的方法,制定具体的和解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1至11月,该院共达成执行和解案件10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00%。
  该院的举措包括:完善审执衔接。执行收案后迅速与审判法官联系,了解财产保全、案件审理与当事人争议焦点,有的放矢地做当事人工作;坚持公开释明。执行程序开始后,明确告知当事人有与对方进行执行和解的权利,同时告知执行和解的法律后果和风险,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提供制度保证。为防止被执行人利用和解拖延履行或趁机转移财产,将执行担保引入执行和解中,从制度上对和解协议的履行提供保证;形成多方联动。积极发动辖区单位、人大、政协、公安、检察、妇联等各方力量,共同配合法院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形成推动执行和解工作的合力。(作者:樊艳潮 范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