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月的充分准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从12月1日起,率先在全疆法院系统启动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对29个合议庭庭审、听证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归档管理,这是该院“科技强院”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2010年初,乌鲁木齐中院党组决定引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专门购置了一套远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设备,目前在43个法庭安装配置,疏通了技术部门、审判庭以及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同时组织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分3批进行了操作规范技能培训,从硬件到具体操作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启动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对完善法庭记录方式、提高法庭记录质量、监督庭审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以庭审活动为核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了审判工作管理。(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牛万昌)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