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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五步走”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2-10 23:01:00

  为确保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近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广”、“准”、“透”、“实”、“严”,按“五步走”扎实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该院的第一步是成立了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召集全体法警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认真分析了当前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的形势以及本院的实际情况,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第二步,法警支队利用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实施要求和工作重点,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第三步,法警支队准确把握警示教育活动要解决的问题,以反面典型为例,从执法理念、执法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安排法警撰写心得体会,创造性地开展了“三对照三反思”活动。
  第四步,将教育活动引进实际工作,严格执行“三三三”庭审防控原则。即:为严防被告人脱逃、行凶、串供、自杀、自残等情况发生,对重点被告人采用三名法警负责押解;对进入审判法庭的旁听人员实施三次安检,确保无危险物品和数码多媒体设备进入审判法庭;在重大案件庭审时设置被告人家属旁听席,被害人家属旁听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团体旁听席三个区域,既保证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的正常监督,又避免了被害人家属和被告人家属之间发生冲突。
  第五步,严格验收总结。12月以来,对前期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查找出的一般性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整改,对反应强烈的重点突出问题进行了挂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个人实施集体督改、限期整改。(作者:高剑磊 魏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