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的“公开审判制度研究”项目试点法院启动仪式暨公开审判制度研讨会在兰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司改办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确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与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开审判制度研究”合作项目试点法院。天津高院、江苏高院、广东高院、大连中院、重庆五中院、西安中院、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和威海市环翠区法院等8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代表结合各自法院的工作实际,分别对审判公开的认识、在审判公开工作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做了交流发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做了题目为《深化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是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任务之一,最高法院的三个“五年改革纲要”都将司法公开列入其中,充分体现了中央和最高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继《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之后,最高法院已经出台了5个有关审判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会议指出,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对审判公开的认识,正确处理推进审判公开与保守审判秘密、保护当事人隐私、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正确处理审判独立与新闻自由的关系;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对审判公开工作要大胆创新、稳妥推进,重视科技手段的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要充分认识本次研讨会的意义,认真消化吸收研讨会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大审判公开的力度,使司法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作者:潘静 任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