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洋浦法院近日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则》。
一是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执行等四个阶段。
二是从庭审基本原则、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教育和最后陈述、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五部分进行了周密细致规范,充分体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特点。
三是在审理过程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等单位社会联动和配合,共同做好对未成年罪犯教育、挽救、矫正。
四是制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教育制度》和《未成年服刑人员跟踪帮教制度》,对法庭教育和跟踪帮教进行规范,并邀请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人员参与庭后教育,建立起学校、家庭、社区、法院四位一体跟踪帮教措施。
五是准备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格限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开审理的范围。
六是定期与监管场所联系,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对于刑满释放和被判缓刑的失足青少年,定期与他们的家庭联系,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表现,督促家庭承担管教责任;对具备就学条件失足青少年,帮助解决入学问题,并定期与其所在的学校联系,共同落实帮教措施;定期与失足青少年所在的社区联系,帮助解决失足青少年的生活、就业困难,将法院的审判职能进一步向判后延伸。(记者:黄胜国 通讯员:林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