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沁水县、平遥县、文水县、广灵县、泽州县等地法院对6个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及被告人61人。
沁水县、小店区人民法院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依法对路卫东、李有贵等28名刑事犯罪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平遥县、文水县、广灵县、泽州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分别依法对侯喜明、张猛将、孙倩、李刚等33名刑事犯罪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案件宣判。今年以来,山西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
(丁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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