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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58家中基层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救助款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8-05-29 09:02:38
  5月28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13个地市58个中级、基层法院向186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集中发放了专项救助资金1186万元。
  据悉,针对一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生活又极端困难问题,去年12月,黑龙江高院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重点对该类执行案件中债权无法得到实现,且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致使其家庭生活极端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制度出台以来,已对全省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153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227人,分两批发放了救助资金1668万余元。(记者  段春山  通讯员  李  滨)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