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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圆桌审判”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12-15 23:30:00

  

  12月14日上午,太原市少年法庭首次对未成年人进行“圆桌审判”。
  审判员吴云慧介绍,圆桌审判是由公诉人、辩护人、法庭代理人、被告人和审判人员同坐一个U型的圆桌进行庭审,使庭审过程气氛更平缓,更人性化。“圆桌审判”可以减缓未成年人面对庭审的紧张压力,减少因为犯罪即将面对庭审的心理伤害。开庭前,山西青少年维权中心心理专家专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科学客观的心理咨询评估,法官可据此作为量刑的一个参考,为将来的教育改造奠定一个良好基础,使被告人走上一个健康积极的人生道路。(供稿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中院 通讯员:马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