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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法院保障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诉讼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2-20 23:38:00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充分保障蒙古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新巴尔虎右旗法院在一线审判岗位合理配置双语人员。该院刑事审判庭选配了两名法律知识丰富、通晓蒙汉双语的法官和一名兼通蒙汉双语的书记员,年均受理的50余件刑事案件中,使用蒙语的案件为35件。
  该院在有蒙古族当事人的庭审中,用蒙语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并用蒙语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同时,坚持将使用蒙语进行审理的案件制作成蒙文裁判文书,既能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证庭审过程中的透明度。
  该院还从最基本的蒙文庭审笔录的制作、裁判文书的制作等方面做起,保证了蒙文案件公正高效的审理,充分保障了各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作者:韩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