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通过加大审判庭与执行部门的配合力度,建立立、审、执内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及规范审执人员机动调度,在全院构建整体联动、互相沟通、审执对接的执行大格局,有效缓解了执行难。
该院在审判庭设立执行信息联络员,要求执行信息联络员积极收集被告(被执行人)身份、财产、通讯方式、住址等信息,并将掌握的执行工作信息,及时与执行局进行执行信息沟通,做好审判、执行衔接工作。特别是对领取执行款物或办理退费人员,要求承办人员通过法院局域网对领款人进行身份检索,查询领款人是否是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或被告,一经发现,则停止办理领款或退费手续,并将信息立即反馈给执行局。
该院还要求各庭充分运用诉(前)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缓解执行压力。规定能执行的案件通过即时清结方式执行,判决生效的案件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业务庭应将执行有关的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权属证书、财产、有价证券等一并移送。凡自诉、刑附民案件必须开庭前采取适当措施。对提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案件,在接到立案庭移送的案件后,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都必须对车辆及车辆保险金采取保全措施。(作者:黄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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